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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智库 | 【聊普查•话民生】全国性普查总览(下篇)
来源: | 作者:统计普查中心 | 发布时间: 2022-03-31 | 412 次浏览 | 分享到: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国污染源普查、全国土壤普查

普查是指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为详细调查某项重要的国情、国力,专门组织的一次性大规模的全面调查,其主要用来调查无法或不适宜用定期全面的调查报表来收集的资料,来了解重要的国情、国力。民生智库结合自身多年来参与全国性普查工作经验,梳理总结全国性普查工作概况,并深入研究思考,推出”聊普查•话民生”系列专题,今天推出专题之一:《全国性普查总览(下篇)》。

四、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开展普查,可以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各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进而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2020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在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综合”“风险”“普查”是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普查的特点和亮点,突出表现为三个“第一次”。第一次开展6大类22种自然灾害风险要素调查、隐患调查评估、风险评估、风险区划和综合防治区划的全链条式普查;第一次推动致灾部门数据和承灾体部门数据有机融合,真正实现灾害风险管理,真正推动部门数据共享共用;第一次实现在统一的技术体系下开展普查工作,形成较为完善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技术体系。

五、全国污染源普查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2007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经过10年的发展,我国工业经济和社会人口结构,以及污染源的类型、分布、规模和性质等都发生巨大变化。同时,农村面源、非道路移动源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对环境质量的影响逐渐显现,亟须对其排放情况开展系统性调查。因此,国务院于2016年10月26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决定于201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本次普查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6年第四季度至2017年底,开展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重点做好普查方案、技术规范的编制和完善、开展普查工作试点以及培训和宣传等工作;第二阶段,从2018年初开始,各地组织开展普查和数据库建设,年底完成普查工作;第三阶段,2019年,组织对普查工作进行验收、数据汇总和结果发布。

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于准确判断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六、全国土壤普查

土壤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自然资源,是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精准掌握土壤数据是保证粮食安全、助力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自建国以来,中国分别于1958年-1960年、1979年-1985年两次开展全国土壤普查。

1958-1960年,中国开展的第一次土壤普查,是以土壤农业性状为基础,并提出全国第一个农业土壤分类系统。

1979年,进行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以成土条件、成土过程及其属性为土壤分类依据,采用土类、亚类、土属、土种、变种5级分类,分级完成不同比例尺的土壤制图,并编绘相应的土壤类型图、土壤资源利用图、土壤养分图、土壤改良分区图。

囿于技术装备和业务流程等原因,国内的土壤普查往往存在着周期长、费用高、时效性差、数据整理汇总难等不足之处。这也是2005年开始全国实行测土配方政策以来积累的大量土壤数据无法应用到生产实践的原因之一。现在,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已过去近40年,测土配方形成的数据大多数无法定位、溯源,不能很好地在时间和空间上形成连续,迫切需要重新组织一次科学有效的土壤普查,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022年2月1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利用四年时间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

1、开展土壤三普是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耕地占用刚性增加,要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需摸清耕地数量状况和质量底数。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距今已40年,相关数据不能全面反映当前农用地土壤质量实况,要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守住耕地红线,需要摸清耕地质量状况。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已摸清耕地数量的基础上,迫切需要开展土壤三普工作,实施耕地的“全面体检”。

2、开展土壤三普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农业发展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节约水土资源,促进农产品量丰质优,都离不开土壤肥力与健康指标数据作支撑。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需要详实的土壤特性指标数据作支撑。指导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土种植、因土施肥、因土改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需要土壤养分和障碍指标数据作支撑。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精准化,需要土壤大数据作支撑。

3、开展土壤三普是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废弃物排放直接或间接影响农用地土壤质量:农田土壤酸化面积扩大、程度增加,土壤中重金属活性增强,土壤污染趋势加重,农产品质量安全受威胁。土壤生物多样性下降、土传病害加剧,制约土壤多功能发挥。为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性状、耕作造林种草用地土壤适宜性,协调发挥土壤的生产、环保、生态等功能,促进“碳中和”,需开展全国土壤普查。

4、开展土壤三普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途径。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需要合理利用土壤资源,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提高水土光热等资源利用率。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优化农林牧业生产布局落实落地,因土适种、科学轮作、农牧结合,因地制宜多业发展,实现既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又保食物多样,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致富,需要土壤普查基础数据作支撑。

民生智库多年来,承接了众多的统计普查类项目,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园林植物多样性普查、公共停车资源普查等,可为统计局、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乡村振兴、生态、林草、园林绿化、水利行政、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专业的实施方案编制、专家培训指导、内业资料整理、外业数据采集、数据整合上报、成果分析报告、试点工作总结、普查课题研究等全流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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